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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城区下月起“禁麻”
2008-11-19 20:57:00  浏览次数:120  文字大小:【】【】【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曹中江)昨日,阳新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称,从12月1日起,阳新城区禁止"麻木"车通行.

    《通告》说,具体禁行区域是东起综合农场双港,南起阳新"八一"大桥南桥头,西起综合农场南河桥,北起官桥村铁路桥.

    对"麻木"车的收购补偿标准是:持有合法证照,离达到报废年限半年以内的收购价为1000元,半年以上(1年以下)的收购价为1500元,1年以上的(含1年)的收购价为3000元.

    该《通告》还规定,凡办理了有关合法证件,且证照相符、尚未达到报废年限的"麻木"车,车主在12月1日前主动上缴车辆的,给予500元奖励.

    12月1日起,实行"禁麻"后,凡在阳新城区继续从事客运营运的"麻木"车、电瓶车,一律依法强制收缴、报废,不予以补偿,并对当事人依法处理.

    目前,阳新城区营运的"麻木"车有500多台,该县除政府收购、适当补偿外,还出台了民政救助、能保则保(为困难车主办低保)、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等有关优惠政策.

来源:(东楚网/黄石日报/东楚晚报 作者:曹中江)  录入:red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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