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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后背”要贴反光标识
2008-11-16 16:33:47  浏览次数:117  文字大小:【】【】【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刘艳新)昨日,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传出消息,15日起,货车和大挂车车身都要粘贴反光标识,防止夜晚和冬天有雾天气车辆行驶时发生追尾事故.

    据了解,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货车和大挂车,应按公布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在车身后部挡板上粘贴反光标识.因冬季雾、雨天气多,有的货车、大挂车因长途运输,经常连夜赶路,货车、大挂车车身长,而且比较高,汽车尾灯难以发挥较大作用.粘贴反光标识,后面行驶的汽车灯光照射到前面的货车、大挂车上的反光标识后,就会自动反光,可以提醒后面的司机开车时注意保持距离,避免发生追尾事故.另外,总重量大于3.5吨的货车和大挂车的侧后部还应按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交警提醒,未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防护装置的货车、大挂车,上路行驶时,交警可以拦下提醒.对于车身反光标识不符合要求、破损、脱落等无法起到警示效果,一律视为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对拒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防护装置的车主,交警将给予处罚.

来源:(东楚网/黄石日报/东楚晚报 作者:刘艳新)  录入:red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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