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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工商清退“两费”
2008-10-25 11:45:11  浏览次数:201  文字大小:【】【】【

    21日上午,阳新城区个体户王秀娟在北门工商分局拿到了1100元退费.连日来,阳新工商局集中向辖区经营户退还预收的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管理费4.1万多元,这也是阳新工商部门首次集中退费.

    阳新工商局副局长伍齐雄称,今年工商部门多收"两费"6.8万多元将在年内全部退完.

    自从国家3部委联合发文,规定从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阳新工商局及时作出反应,凡是在2008年8月31日前个体经营户预先缴纳了9月至12月的"两费",都可以按照政策到缴费所在的工商分局(所)办理退费手续.

    该县工商局提醒,个体经营户可持原始"两费"缴费票据、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到原缴费辖区工商分局(所),填写《工商"两费"预收款退付申请审核表》,办理退付申请.工商分局(所)审核组收到经营户的申请表后,查验相关资料进行预审.符合退付条件的,粘贴好原始票据、身份证复印件,送县(市)区工商局退费办公室审核,审核属实后实施资金退付.

来源:(湖北阳新网 作者:未知)  录入:red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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