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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首例“安乐死”案判决 丈夫故意杀人判刑3年
2008-10-25 11:20:07  浏览次数:128  文字大小:【】【】【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黄宣传、通讯员殷珂、胡甲伟、朱学斌)大冶农妇柯珍英患病瘫痪10多年,丈夫程鹏才四处举债、不弃不离照顾柯珍英.但妻子担心拖累丈夫,请求买农药帮其"安乐死".21日上午,大冶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程鹏才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程鹏才是大冶保安镇塘湾村竹林湾人.1984年,程鹏才与柯珍英结婚,婚后生育二子一女.1997年,柯经医院确诊为风湿病,2000年瘫痪在床,饮食起居由程鹏才及其女儿照料.由于无法忍受长期病痛的折磨及给家庭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柯多次要求丈夫给她喝农药自杀遭拒.今年5月30日,柯再次向丈夫提出让她喝农药自杀,丈夫不忍心看到妻子长期受病痛折磨,当天到保安镇种子站购买了一瓶乙酰甲胺磷剧毒农药,存放在家.6月3日早晨6点多,按照夫妻俩商定的计划,程将事先准备好的乙酰甲胺磷剧毒农药灌进一空牛奶盒里,插好吸管,放到柯的枕边,然后到外洗衣服,柯喝农药身亡.

    法院认为,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不得非法剥夺.程鹏才明知帮助柯珍英喝农药的行为会导致死亡,却主观上持放任态度.客观上,程鹏才在柯珍英产生自杀意图后,以提供剧毒农药帮助的方法,使全身瘫痪、无法单独完成自杀行为的柯珍英实现自杀意图,其行为与柯的死亡有必然因果关系.

    程鹏才的行为虽触犯了刑律,但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程鹏才的悔罪表现,法院对程鹏才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来源:(荆楚网 作者:黄宣传)  录入:red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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